最新(2021年版)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布!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renshi/zcwj/zhuanyejishurenyuan/202112/t20211202_429301.html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共计72项职业资格。分别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其中,建造师位列14号,资格类别为“准入类”。
与2017年版相比,《目录》有哪些变化?
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进行优化,职业资格总量比2017年目录减少68项,压减比例达49%。
-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乡村兽医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退出目录。 - 新增“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医生资格下设置“职业病诊断医师”子项。
- 将“注册设备监理师”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
“专利代理人”更名为“专利代理师”;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更名为“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资格”等。
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仍在目录。此前公示将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注册测绘师调出目录。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明确:
-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 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要,按照职业标准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得借能力水平评价活动设置就业创业门槛。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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