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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建【法规】**-超级周训班-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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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点展示: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的相对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债权的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合同就施工任务而言,债权人是建设单位,债务人是施工单位;
就拨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是施工单位,债务人是建设单位。
侵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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