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课程(计120学时)。以下是关于继续教育操作方法。
一、建造师继续教育流程
1、选择培训机构,可以在住建部网站上选择,之后就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交钱报道。
2、报道后领取“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须知”和“课程表”,对六天的培训有个全局的了解和安排。
3、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每天准时到指定的地点上课。
二、继续教育培训专业
1、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机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十个专业。
2、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
- 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
- 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
- 建造师责任与职业道德
- 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比较
-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三、继续教育在哪进行
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中国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
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四、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及方式
学时要求: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采用线上培训模式:
登录网址:www.hbjspx.org.cn,进入中国建筑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学习。学时修满、测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岗位聘用和延续注册的重要依据。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按照主项500元/项、增项240元/项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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