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在总监理工程师身上的三座大山到底有多重?只有经历了才知道

这里所说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执业资格证、有业绩、懂专业、会管理、善于沟通、有素养、有文化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结起来就是国家规定的能够胜任其职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以引申为,虽不具备执业资格证或尚无工程业绩,但是勤奋好学、敬畏责任,并且准备扎根于工程监理行业的一部分人(因为毕竟不是一个人生来就有业绩)。

有人会问,为什么说的这么繁琐呢?因为有很多即使是持有执业资格证的一部分人,他们都往往都不了解,压在其身上的三座大山是什么?包括那些挂证的人员,一天浑浑噩噩的只是为了挣那么一点微薄的工资,对施工现场不闻不问,不去尽职尽责,甚至有的人因为出了安全事故被逮捕的时候,还会反问调查组人员:我只是监理,出了事故与我何干?

压在总监理工程师身上的三座大山到底有多重?只有经历了才知道

多么可笑的问答啊?真是应了那句话,人家都把你卖了,你还在帮人家数钱。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因为这些人不知道这个行业存在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只看到了表面现象,也就是只看到了轻轻松松、晚来早走、自由自在、没有多大约束、所谓的说话一言九鼎等的优势。总是在想,活是施工单位干的,出了问题有施工单位呢!

对刑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的不透或者说根本不去了解。当大祸临头时,刚刚幡然悔悟,但一切为时已晚。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些所谓的优势让你冲昏了头脑,一步步的把你推进万丈深渊。虽然说,有的甲方对监理管理的约束很多,但是,综观整个监理行业,主要还是靠自我约束,才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如何才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呢?首先要懂专业、通晓法律法规,这是工作基础的基础,有些同志,根本不是本专业人士,为了尽快当上总监,想尽一切办法考取了执业资格证。殊不知,考取执业资格证容易,但实际工作并没有那么容易。也因此有些人误入歧途,得过且过,大笔一挥签字而已,当然,一些挂证人还是别人替自己签字。一旦出了工程事故才追悔莫及。

这也是为什么有执业资格证、有业绩、懂专业、有素养、有文化的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心很强,工作态度往往也更好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因为他很明白他身上背负着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是安全事故的责任大山;第二座大山是质量责任终身制的大山;第三座大山是他身上的羽毛(自强自律)的大山。以下我们就分别叙述:

压在总监理工程师身上的第一座大山就是安全事故的责任大山。这座大山也是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登上去的大山。因为现场只要有施工人员在施工,安全风险就无处不在,首先安全事故具有偶然性,换言之,即使你做的再好也不敢说是100%的安全;

其次,现阶段的有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工程成本,不惜以减少安全投入为代价,无形中也就增加了安全风险的概率;再次,又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任何人也不见得都懂,都能看得到,都能处理的恰到好处,无形中也是项目上隐藏的安全风险之一。最终又因为上述三个风险因素的叠加,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安全风险无处不在。

身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你是一位上述提到的具备较深度的素质,就可以逐条破解。因为你具有广博的知识自然基本就可以杜绝第三条的风险,就算你又遇到视不可解的难题,你也可以去请教更明白的人;由于你身上本身就散发着一种可以扎人的光束,施工单位也就不敢肆无忌惮的减少安全投入,即使减少了你也能及时制止。

如果你第三条和第二条控制住了,事故发生的偶然性是不是就已经降低到极点的极点了。在退一万步说,就算发生了偶然性的安全事故,肯定也不会是重大伤亡事故,再者就是,国家应急管理厅(局)也会客观公正的判定责任。发生偶然事故,基本上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比如发生特殊天气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包括施工单位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再比如另外一种,某架子工你给他也做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也按着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审批通过。但他就是擅自不系安全带导致发生事故,这个基本是没有刑事责任的。当然。经济责任施工单位是跑不了的,这个主要是凸显企业、社会对施工人员的人文关怀。

因为建筑施工是动态的,光是这一座大山,身为总监理工程师你还敢不闻不问的坐在办公室喝茶吗?你就必须实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提前预测到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实时做出事先防范,事中跟踪,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先防范就是根据你掌握的工程理论知识和工程实战经验,大致可以预测到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事先采取防范对策的措施。事中跟踪也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的多变性、复杂性决定的,因为它是时刻变化的,你根据经验的事先预测的状况可能会有变化,还可能因为这个变化又导致新的风险(你首先没有预测到的风险或者变化了的风险)出现,这时你要及时应对。

身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你能做到这些,基本上就可以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有网友问了,你在预测到风险,可是施工单位不听你的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个问题其实又进入沟通管理的层次。当然,你要想办法尽可能要让他听你的。实在不听你的,国家也规定了解决的办法,具体是:

监理人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监理人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情况严重的监理人应当下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也拒不停工的,监理人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注意,这三个步骤必须是逐级跟进,不能跳级。跳级了行不行,比如你下发通知单以后,施工单位没听,你也没下发工程暂停令,你直接去报告了,结果出了事故,同样你是有责任的。从逻辑上按道理不应该这样,但是有关案例却证明了这一点,某案例就是,监理人只下发了监理通知单,没下发工程暂停令,直接去报告了,结果出了安全事故,监理人同样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原因是你没下发工程暂停令,所以人家没停工啊,但是,你监理通知单上明明下着呢,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啊!从字面上理解实际上是有点矫情了,但总之你是没能按着程序走,人家应急管理厅(局)这样给你认定了也没错。所以,为了避免引火烧身,你最好是按着程序走,先是下发书面监理通知下,他不整改根据情况,如果有必要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再不听就马上去报告。

压在总监理工程师身上的第二座大山是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大山。要看明白啊,是终身制,可不是项目制,不要以为项目完工了你也不拿工资了,责任就没了,你的质量责任是伴随你的终身。换句话说,你只要活着,你所供职的项目不论在任一时间点因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都要追究你的责任,情况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上根本看都不看,施工单位拿着资料来,大笔一挥签字了之。你可知道你这一个字隐藏的风险有多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规定:“监理人对建筑材料、施工工序应当检查而不检查或者虽然检查但未发现质量问题,导致发生质量事故或者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监理人要承担监理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身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跟踪每一个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了在签字。当然,比较大的项目的一些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是由专监验收跟踪的,这个责任就是专监的,这也体现了谁验收谁负责的精神,不过,这种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也要负管理责任。

压在总监理工程师身上的第三座大山是他身上的羽毛(自强自律)的大山。这座大山应该说是业绩越大、工作能力越强、层次深度越深的总监理工程师越倍感沉重,反之,则会逐级递减。一个四、五十岁的总监理工程师经过了十年或者二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历经磨练,在国家四库一平台已经有了N个大型项目的工程业绩,他会深感来之不易。

这样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自律性相当强,无时不刻的他都会关注施工现场的动态管理,因为他知道,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他这几十年的业绩将会功亏一篑。再有就是,他们除了注重安全质量以外,他们同样注重建设单位对他的评价,企业老板对他的评价,他们不因为工资问题、奖金问题而懈怠工作,他们秉承着干一个项目必须成功一个项目的心态。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标时限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工程业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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