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雅、陆羽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视频_考前小灶点睛+通关技巧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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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雅、陆羽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视频_考前小灶点睛+通关技巧讲义

名师简介:

教学机构与课程:王君雅是**教育的二建法规名师,其课程在学天网校等平台可以找到。她主讲二建法规的相关课程,如2025年的二建法规《题点合一》冲刺课程等。

教学风格与特点:

讲解细致:王君雅老师能够对法规中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和概念拆解成易于理解的部分,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和记忆。例如在讲解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时,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剖析,使学员清晰掌握其中的要点。

善于归纳总结:她擅长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将相似或相关的知识点整合在一起,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便于学员对比学习和记忆。比如在讲解各种担保方式时,会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方式的特点、适用范围、设立条件等进行对比总结,让学员一目了然。

题点结合:注重将知识点与题目相结合,通过大量的例题和真题讲解,让学员熟悉考试题型和命题规律,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在其课程中会有专门的习题巩固环节,针对每个章节的知识点配备相应的练习题,并详细讲解解题思路和方法,使学员能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题。

教学成果:其编写的相关课程讲义,如2025年二建法规习题巩固讲义、2025年二建法规真题解析讲义等,内容全面、准确,对学员的学习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众多学员通过学习她的课程,在二建法规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提高了考试通过率。

讲义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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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在此期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对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5.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2024】甲乙约定300万的担保合同,丙做担保后,甲乙增加了金额到350万,但是增加的金额未通知丙,

丙应该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只在300万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B.单方责任

C.对350万承担保证责任D.丙的担保责任是2年

【答案】A

5.3.4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租赁物必须是有形的财产。

(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3)租赁合同是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与租金对待移转的双务、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5)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2.租赁合同的类型与合同形式

1)定期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

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定期租赁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低于6个月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的;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3)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2】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6个月

B.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C.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

D.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延续原租赁合同期限

【答案】B

【202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施工设备,租期12个月,租金月付。租赁期满后,因工程延期,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乙公司亦未拒绝。根据《民法典》,关于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B.甲乙租赁合同效力待定,乙公司事后明确同意续租才有效C.因双方并未明确续订租赁合同,甲乙租赁合同终止

D.乙仍接受甲支付的租金,可视为双方租赁合同续订了12个月

【答案】A

3.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适租性。(2)对租赁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3)及时维修租赁物。2)承租人的义务

(1)按约支付租金。(2)按约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的通知义务。(5)返还租赁物。

3)承租人的权利

(1)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2)减少租金请求权。

(3)经出租人同意后对租赁物的改造权。

(4)经出租人同意后的转租权。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4.租赁合同的解除权

除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外,一方导致租赁合同或租赁行为无法继续进行,或有违约行为,对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

不定期租赁或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关于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转租的说法,正确的是()。A.承租人可以决定是否转租

B.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承租人转租的,转租合同的内容可以突破租赁合同的内容D.转租合同订立后,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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