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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简介:
王文静是一位知名的二建法规名师,以下是其详细简介:
专业背景:拥有一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让学员更好地理解法规知识在工程建设中的具体应用。
教学经历:从事二建法规教学多年,是建工社二建法规教材精讲班、基础直播课的主讲老师,对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有着深入的研究,熟悉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规律。
教学特色:
细致耐心:讲解知识点时非常细致,能够耐心地对每个重点、难点进行逐一剖析,确保学员理解和掌握每一个细节,避免知识盲点。
针对性强:善于根据学员的不同基础和学习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和辅导策略,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帮助学员高效学习。
逻辑清晰:授课过程中注重知识体系的构建,将各个知识点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梳理和整合,使学员能够系统地掌握法规知识,提高学习效果。
案例丰富: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引入大量真实、生动的工程案例来解释法规条文,让抽象的法规知识变得更加直观、具体,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增强学员运用法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成果:凭借其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独特的教学方法,帮助众多学员顺利通过二建法规考试,在学员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其课程和辅导资料受到广大学员的认可和好评。
讲义展示:
53-2025年二建法规-建工社-必会百题直播-王文静(新教材)
56-2025年二建法规-建工社-考前集中直播-王文静(新教材)
67-2025年二建法规-建工社-考前重点预测-王文静(新教材)
50-2025年二建法规-建工社-考前小灶直播-王文静(新教材)
4.1.1框架协议采购
1.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2)框架协议采购的分类
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入围阶段有无竞争,二是供应商能否自由加入和退出。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是框架协议采购的主要形式。2.框架协议订立的一般程序
1)采购需求的制定
2)最高限制单价的确定
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3)框架协议期限
货物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3.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评审方法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其评审方法包括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其中价格优先法是主要方法,质量优先法的适用范围有严格限制。
1.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授予
封闭式框架协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
6.框架协议的解除
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2024】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程序中,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选方法包括价格优先法和()。
A.质量优先法B.顺序轮候法C.直接选定法D.综合评估法
【答案】A
第5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5.1合同的基本规定
5.1.1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书面形式合同是指纸质合同
B.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邮件视为书面形式
C.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的,称为口头合同
D.未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答案】B
2)要约与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一旦被撤回,即对要约人失去拘束力。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反要约)。
【2024】4月20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单位欲以每吨38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
请于5月10日前回复。”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才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出售给他人。根据《民法典》,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且己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厦行合同
B.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C.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D.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答案】B
【2022一级】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A.要约被拒绝
B.要约被依法撤销
C.要约内容含糊不清导致无法承诺
D.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E.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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