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挑灯和清晨的翻书声,是这些一个人努力的时光,让你更生动鲜活,理直气壮。安国庆2025年二级建造师视频课件_二建法规直播密训班+应试技巧班讲义按时更新,快来学习!
视频下载:
安国庆2025年二级建造师视频课件_二建法规直播密训班+应试技巧班讲义>>>>点击文字即可下载
名师简介:
安国庆是环球网校的知名二建法规名师,以下是其详细简介:
教育背景与专业资质:拥有工学、管理学双学位,是高级工程师,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公路、建筑)、中级经济师等资质。
教学经历: 从事二建法规教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对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有着深入的研究,熟悉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规律。
教学特色:
生动形象:善于将复杂的法律法规知识与生活实例相结合,把晦涩难懂的法规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直观、具体,易于学员理解和接受,让学员轻松掌握考试要点。
逻辑清晰:授课过程中注重知识体系的构建,运用思维导图、图表等方式帮助学员梳理考点,将各个知识点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串联和整合,使学员能够系统地掌握法规知识,提高学习效果。
善于总结:能够对历年真题中的考点和难点进行总结归纳,为学员提供有效的解题策略,帮助学员更好地把握考试重点,在更短的时间内掌握考纲的核心内容。
互动性强:课堂氛围轻松活跃,注重与学员的互动交流,能够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建议,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被学员亲切地称为 “安怼怼”。
教学成果:凭借其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独特的教学方法,帮助众多学员顺利通过二建法规考试,在学员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其课程和辅导资料受到广大学员的认可和好评。
讲义展示:
10-2025年二建法规-环球网校-直播密训班-安国庆(新教材)二级建造师培训视频
48-2025年二建法规-环球网校-应试技巧班-安国庆(新教材)二级建造师教材视频下载
5.1.1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
1)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法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债务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3)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泥100吨,甲公司于8月1
日前向乙公司支付30%的预付款,余款于10月15日水泥交付后3日内付清。8月1日,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水泥。根据《民法典》,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
【答案】A
【2024】甲乙合同采购一批水泥,没有约定送货方式和付款时间,甲送到的水泥不合要求,乙拒绝付款。问,乙行使的是()抗辩权。
A.不安抗辩权B.混合抗辩权C.先诉抗辩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D
5.1.2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种类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违约责任是可以并行适用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
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4)违约金与定金
(1)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新)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恶意违约的当事人一方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定金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约定属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定金合同以交付为成立要件,如果仅有约定未实际交付的,定金合同不成立。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非违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新)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
适用民法典第587条规定的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定金性质为解约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或者收受定金的一方主张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2】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予以减少
B.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的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C.-方违约,当事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不得再要求继续履行
D.-方违约,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得再要求支付违约金
【答案】B
【2022】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B.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定金无效
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应当适用违约金条款
D.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答案】D
【2022】甲施工企业与乙材料供应商订立了合同总价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向乙方支付了定金50万元。后来乙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交付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可以向乙主张返还()。
A.40万元B.50万元C.90万元D.100万元
【答案】C
1、本文内容及相关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版权方所有!本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站所有,请勿转载!发布者:笑笑考吧,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xiaofangkb.com/42076.html
2、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作者文责自负,本站资源仅供学习研究,请勿非法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请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3、本文内容、文字、图片等,仅供参考使用,本站不对其安全性,正确性等作出保证。但本站会尽量审核会员发表的内容
4、如您认为本文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本站保留全部修改、解释、更新本声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