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建陈印法规视频下载_通关精讲班讲义新教材

在事情没有结果之前,你所做的任何努力都还不值得让你叫苦;而在事情有结果时,反而会觉得所做的每一步都理所应当,哪怕是苦,也甜到心里去。2025年一建陈印法规视频下载_通关精讲班讲义新教材已更新,要想手握成功,必须努力学习。

视频下载:

2025年一建陈印法规视频下载_通关精讲班讲义新教材>>>>点击文字即可下载

2025年一建陈印法规视频下载_通关精讲班讲义新教材

名师简介:

陈印,被广大考生誉为“法规大神”,以其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在一级建造师法规培训领域崭露头角,深受考生喜爱。

陈印老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规专业知识,更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他能够将枯燥的法规条款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通过生动的讲解和形象的比喻,帮助考生轻松理解和掌握法规要点。在他的课堂上,考生们不仅能够听到对知识点的精准解读,还能感受到他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和对学生的关心。

除了教学实力出众,陈印老师还以其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著称。他善于运用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来调动课堂气氛,让考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有效缓解备考压力。同时,他还能够准确把握考试动态,为考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备考建议,帮助他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总之,陈印老师凭借其专业的教学实力、幽默的授课风格和贴心的备考指导,已经成为一级建造师法规培训领域的佼佼者,赢得了广大考生的信任和赞誉。

讲义展示:

24-2025年一建法规-嗨学网校-通关精讲班-陈印(新教材)【重点推荐】
54-2025年一建法规-嗨学网校-名师拔分速成-陈印(新教材)【重点推荐】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的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担保合同可以特别约定,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独立有效。法律予以认可)。

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有过错的,依照其过错分担责任。(并不是担保人不担责任)

【担保物权的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混合共同担保:物保与人保并存】

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分两种情况:

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有先有后);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分先后)。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典型例题

1.(2019二级、2020一级改)关于担保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无效,则主合同也无效

B.主合同的效力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可以特别约定为有效

【答案】D

【担保物权1:抵押权】

【定义】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

【可以抵押的财产=可以买卖】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其他。

【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买卖】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其他。

【抵押权的设立★】

不动产抵押权(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抵押权(包括机动车、船舶、航空器),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登记可以不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了解浮动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实现★】

【多个抵押权并存】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重复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

(1)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已建工程、在建工程】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与其上的建筑物、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实现抵押权时,应当一并处分。

【后建工程】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典型例题

1.关于抵押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自开工时设立

B.施工设备抵押的,自转移占有时设立

C.同一财产设立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拍卖所得价款应当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答案】D

【担保物权2:质权】

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必考: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权)。

【动产质权】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债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或者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

【权利质权】

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其他。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简记:(1)~(3)凭证交付时,(4)~(7)登记时。

权利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典型例题

1.下列关于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B.设立动产质押,出质人可以不移交该动产

C.汇票、本票、支票出质的,应当办理登记

D.应收工程款出质的,应当办理登记

【答案】D

2.下列可以出质的是()。

A.支票

B.施工设备

C.作品署名权

D.海域使用权

E.应收账款

【答案】ABE

1、本文内容及相关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版权方所有!本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站所有,请勿转载!发布者:笑笑考吧,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xiaofangkb.com/42273.html

2、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作者文责自负,本站资源仅供学习研究,请勿非法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请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3、本文内容、文字、图片等,仅供参考使用,本站不对其安全性,正确性等作出保证。但本站会尽量审核会员发表的内容

4、如您认为本文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本站保留全部修改、解释、更新本声明的权利

(0)
笑笑考吧的头像笑笑考吧
上一篇 4小时前
下一篇 4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