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2025年一级建造师视频教程全集_真题解析班+专题专练班讲义

多数人在人潮汹涌的世间,白白挤了一生,从来不知道哪里才是他所想要到达的地方,而有目标的人却始终不忘记自己的方向,所以他能打开出路,走向成功。刘丹2025年一级建造师视频教程全集_真题解析班+专题专练班讲义准时更新,你还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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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2025年一级建造师视频教程全集_真题解析班+专题专练班讲义
刘丹2025年一级建造师视频教程全集_真题解析班+专题专练班讲义

名师简介:

刘丹是一位备受认可的一建法规名师,以下是其详细简介:

专业背景与资质:刘丹是重庆大学的教师,副教授,硕导,也是国内知名的工程师类考试辅导老师。此外,她还是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委,多年参与建造师考试命题,专业功底扎实,对考试的命题方向和重点有着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教学特点:

体系性和逻辑性强:能够将法规知识梳理成清晰的体系,使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目了然,帮助学员建立起系统的知识框架,便于理解和记忆。

善于总结归纳:精准把握法规书中的难点、重点,并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进行总结,让学员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考纲的核心内容,提高学习效率。

讲解形象生动:通过丰富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将抽象的法规条文具象化,使学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主讲课程:主要讲授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其课程涵盖教材精讲班、习题班、冲刺班、直播集训班等多种类型,能够满足学员在不同学习阶段的需求。

教学成果与学员评价:凭借出色的教学能力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刘丹老师深受学员好评。她能够帮助众多学员尤其是基础薄弱的学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规知识,顺利通过考试。学员们称赞她讲解清晰有条理,重难点突出,例题涵盖面广,归纳全面,通俗易懂,应试性强。

讲义展示:

01-2025年—建法规-233网校-2017-2024年真题解析班-刘丹
31-2025年一建法规-建工社-专题专练班-刘丹

【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因此给对方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影响,全部或部分免责。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违约责任的减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但注意: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因此主张免除或减轻。

【被违约方的减损义务及减损费用承担】

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典型例题

2.关于工程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中遇到地下古河道、材料涨价、工人因拖欠工资停工,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B.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工期、费用和损失承担,应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C.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免除责任

D.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部分免除责任

【答案】B

3.(2013二级)因施工企业原因,工程未能如期竣工,建设单位听取监理单位建议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下同意不追究施工企业之前的违约责任。之后发生地震致使工期再次拖延,则因此产生的工期责任由

()承担。

A.建设单位

B.施工企业

C.监理单位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13.(2015一级)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水泥供应合同,在约定的履行日期届满时,水泥厂因故未能按时供应水泥。由于甲施工企业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寻找替代货源,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本案中,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应该由()。

A.乙水泥厂承担

B.双方连带承担

A.双方按比例分担

B.甲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答案】D

5.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分)

5.2.1施工合同的形式和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注意:监理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是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典型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双务合同。

(1)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4)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补充了解:通过招投标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

一般规则,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但投标文件不是送达招标人时生效,而是投标截止时生效;一般规则,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中标通知书不是到达时生效,而是发出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一般规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但最高法《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规定: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2.2施工合同的效力

【无效(违法)施工合同的类型】

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

②借用资质(挂靠)

③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④转包、违法分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关于施工合同无效的相关规定还包括:

【黑白合同、变相的黑白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违章建筑及补正】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不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超越资质等级及补正】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应当返还财产(一般规则);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外规则)。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合同无效,但经验收合格的】

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施工合同无效,且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情形】

(1)修复后的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典型例题

1.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的有()。

A.某施工企业借用他人资质中标承揽工程

B.某使用世界银行援助资金的项目,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发包人未经招标程序与承包人订立合同

C.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的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订立的合同

D.某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但在竣工前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

E.某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合同时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但在起诉前取得了规划许可证

【答案】AB

2.关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效合同自被确认无效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C.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一律折价补偿

D.无效合同中双方都有过错的,仅需承担各自的损失

【答案】B

3.关于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

B.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在结算中大幅度减少结算金额

C.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

D.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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