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这里说的应急管理体系是指应急管理局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所应建立的体系。市县一级的应急管理部门基本上是2019年组建,组织机构及职责还基本上维持以安全生产为主,应急管理还在摸索中前进。此次疫情事件对各个部门都是一个考验,本文是笔者认为应急管理局应吸收经验的一点浅见。归结为一句话:做过事的思考如何能做的更好,没有做的想一想下次能做点什么。

应急管理局在此次疫情事件中的表现大概可以归结为两类:

一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型。眼看着疫情发展有想法,有冲动,但是没有力量去做,比如一些物资储备不够、复工复产被动滞后。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工作机制的建设,加大加深机构改革力度,尽快理顺部门间工作职责,完善单位内容工作分工等。做到有物可用,有人可调。

一类是无所事事型。有的人有种想法,认为此次疫情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件无关。其实不然,以上事件都属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调整的范围。特别是在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物资管理、应急指挥、预案响应、队伍建设等方面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

笔者认为还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近几年安监总局、应急部都做出过简化应急预案的部署,推出应急处置卡等措施,根据此次事件,该项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大。目前有的预案还是动辄几十上百页,还有的重文本轻演练。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政策引导之外,还应该修改必要的标准,现行标准下,一个完整的预案没有几十页也无法达到要求。

二、调整优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减轻有关部门负担。目前一个安委会基本上包括了政府所有的部门,有的没有列入安委会的必要。列入了就要参加会议,发生重大事件时这些部门本着身在其中的原则想做事又(真的)没有事可做。例如学校、卫生部门,严格的说不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范围。其所对应的校车安全、消防、卫生、治安等又有专门的对应机构。共青妇等类似的团体也没有监督对象。这些都可以做一个优化,或者把委员会分成几个专门的小组。如有监管对象的交通、安监、建筑等部门为专业组,其他根据职能组成宣传组(注重发挥共青妇等团体职能)、纪律监督组等不同的小组,平时各小组开各小组的会,做各自的事,不交叉不相互增加负担。

三、与卫生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不把其列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减轻其安全生产方面的负担,但在应急管理中卫生部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然灾害和事故不仅涉及到个人救治,有的灾难还会涉及到疫情、大面积中毒等。这方面也只有卫生部门可以有所作为,这次疫情也验证并考验了这支队伍。建立类似关系的还有组织、财政、宣传、发展改革(物资储备)等部门,以便于信息发布、灾后重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等。

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继续发挥国家主力军作用,鼓励社会救援队建设。健全海、陆、空、河道以及山林、雪地等极地救援力量。医护力量不易到达的地方,在救援队伍中设医疗班,在各类救援队伍中加大必要医护知识的普及,方便自救及救他。各地应急局加大内部人员管理,平时各司其职,战时一支队伍,设主副班,便于应急轮换。

五、建立交流与轮换机制。实战是检验各类机制的最有效方法,然而各类事件具有突发性,各地难以有实战的机会。可以考虑“一方有难八方志愿”,一地发生事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招集周边区域应急管理人员(包括救援人员,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集),一方面锻炼人员,为本区域内应急工作储备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当地救援工作支援力量。执法检查也可制定类似制度,有的地方企业类型不全面,有这类无那类,执法人员很难接触其他类型企业执法。有的地方存在人员力量、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实现县际或省际间人员交流,便于人员的集中使用,也有利于执法人员经验的积累。也可以探索政企交流,让应急局工作人员下企业锻炼了解生产一线,或者让企业人员挂职应急局法制部门,以更加了解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这些实战操作都比单纯的课时培训要有效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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